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信息模型的交付行为,提高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效率,支撑数字化审查技术的推进,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从交付精度、交付类别、交付要求、交付协同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信息模型交付成果和行为进行约束。
1.0.3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住宅和简单办公项目的建筑设计信息模型的交付。
1.0.4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G平台、R平台进行施工图阶段建筑设计的企业和用户。
1.0.5 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
1.0.6 本标准与其他配套标准保持一致,高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