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成果交付双方应约定交付的相关标准,成果交付要求。并在BIM执行规划中确定。
**3.1.2** BIM模型的信息交付方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所交付的信息模型、文档、图纸应保持一致。
**3.1.3** 建筑信息模型的模型基本规则与建模行为应满足《广联达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与应用标准》的要求。
**3.1.4** 对于同一项目的模型交付,应采用统一编码体系的数据格式。
*【条文说明】根据所选择的BIM设计软件环境(G平台/R平台),为保证建筑信息模型唯一性、结构性、完备性、拓展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应按照*《GFC3.2标准成果表单》制定G平台、R平台的*模型构件的分类对象及分类方法、构件分类对象的内容、编码及拓展。*
**3.1.5** 模型的交付按照交付类别,可分为基本交付、审查交付和造价交付。
【条文说明】交付类别应按照项目需求确定,交付类别不同需满足的建筑信息模型的模型精细度的属性信息丰富度不同。具体说明见表3.1.5:
表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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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对于审查交付的要求,应符合《广联达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化审查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3.1.7 建筑信息模型所包含的信息以及交付物应满足工程项目的应用需求。
3.1.8 交付方与接收方应采取措施确保成果在传递、存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及数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