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施工图设计阶段交付物的代码及内容,以及两种交付类别的交付物选项。参见表5.3.1:
表5.3.1
![](https://img.kancloud.cn/bd/ed/bded6eaa59f1d685986ca9a6a5e35f9a_764x194.png)
注:工程图纸包含电子工程图纸文件。表中“▲”表示应包含,“△”表示宜包含,“-”表示可不包含。
5.2.2 建筑信息模型应满足:
1. 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应交付类别的模型精细度;
2. 可索引其他交付物。交付时,应一同交付,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
3. 采用G平台生成模型的交付要求除满足本标准外,需满足《广联达数维设计软件应用标准1.0》中的相关规定。
4. 用于审查交付的模型应满足《广联达信息模型审查数据标准》中各专业模型审查信息属性的要求。
5. 用于算量交付的模型采用G平台生成时,应严格按照《广联达数维设计-数字造价交互规范【土建/机电】》的相关规定输出各专业模型。
6. 用于算量交付的模型采用R平台生成时,应根据相应造价平台,严格按照《广联达算量模型(GTJ)与Revit土建、钢筋三维设计模型建模交互规范》、《广联达云算量(BIMQ)与Revit土建三维设计模型建模交互规范》的相关规定输出各专业模型。
5.2.3 属性信息表应包含下列内容:
1.版本相关信息;
2.模型单元基本信息;
3.模型单元属性信息。
5.2.4 工程图纸应满足:
1.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视图和表格加工而成。
2.电子工程图纸文件可索引其他交付物。应一同交付,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
3.工程图纸的制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及《广联达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与应用标准》的相关规定。
5.2.5 BIM执行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目标
2.项目简述、实施内容和范围
3.软、硬件及相关资源环境配置
4.人员组织
5.工作计划
6.BIM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模型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
B. 建筑信息模型的模型精细度说明;当不同的模型单元具备不同的建模精细度要求时,分项列出模型精细度;
C. 项目中涉及的建筑信息模型属性信息命名、分类和编码,以及所采用的标准名称和版本;
D. 非相关标准规定的自定义内容;
E. 各专业BIM设计出图规划;
F. BIM应用内容。
7.协同设计机制
8.数据交换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9.质量控制和交付要求
10.成果交付和总结
5.2.6 建筑指标表应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导出,并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简述;
2.建筑指标应用目的;
3.建筑指标名称及其编码;
4.建筑指标值。
5.2.7 审查格式数据文件为用公开的、标准的数据库格式记录各行业交付的BIM数据,以保证后续应用中对BIM数据的无损读取的数据库。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与常规BIM模型不同,审查格式数据文件仅考虑交付标准所涉及的各专业数据,满足特定需求目标的应用。
2.应根据特定审查系统或标准,选取对应的审查格式数据文件。
5.2.8 BIM设计应用交付物成果信息应与其他交付物保持一致,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满足《广联达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与应用标准》第8章的规定;
2.交付格式充分表达BIM设计应用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