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事了。那个时代网络堪称龟速。有时,我们为了能尽快找到感兴趣的内容,甚至禁止浏览器加载任何图片(相对文字而言,图片的负担过重)。那时的浏览器只负责渲染一个静态的页面,其他什么都不做。如果用户需要改变页面内容,就不得不重新发送请求,服务器处理请求并生成新的页面再发送回来。有些情况的确需要这样做。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就显得多余。比如你正在填写一份调查问卷,一切填写妥当后你点击了提交按钮。等待了十几秒后,服务器却返回了一条错误提示,告诉你刚才漏掉了一个必填项。而这种检查工作分明可以交给浏览器去做,对拥挤的网络和忙碌的服务器都是一种解脱。所以,我们急需一种编程语言,可以让Web浏览器与网页中的内容互动。1995年4月,Netscape(网景)公司录用了34岁的系统程序员Brendan Eich,他奉命为风靡网络的Netscape Navigator浏览器设计一种胶水语言(与网页中的元素密切相关)。于是,LiveScript语言诞生了。当时网景和Sun在合作开发LiveScript,而Sun公司的Java语言如日中天,大家都希望新生的LiveScript能够熏染Java的气质,于是Netscape决定把它的名字改成了JavaScript。虽说两者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几分相像,但本质上两者完全不是一码事,有人说它们之间几乎就是周杰和周杰伦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