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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帖社区公约 ## 本公约最后更新时间:2021年06月17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用户行为,维护社区的正常运作和用户的基本权益,更好地为最广大用户服务,特制订本社区公约。 第2条 本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和理性讨论的理念,任何用户平等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言论自由和获得他人尊重等社区赋予的各项基本权利。 第3条 本社区任何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范,如有必要,社区管理员及其核心特殊组成员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所辖圈子的具体规定,其中,格外制定的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 第二章 账号及使用 第4条 本社区使用者在提交注册时应填写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并完成邮件验证,手机号验证,以及实名认证,未经过手机号实名认证的,不允许发布任何帖子/评论。 第5条 任何用户不得使用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作为用户名,一经发现将永久封禁或直接删除帐号。 (一)使用不雅等不恰当名称的; (二)影射党和国家机关的; (三)使用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名称的; (四)带有明显广告性质的; (五)与社区运营以及核心管理组名称引起混淆或纠纷的;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七)带有人身攻击、谩骂、侮辱和挑衅内容的; (八)其它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认为不适合作为用户名的。 第6条 任何用户不得使用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作为头像、自定义签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整改以及禁用账号处罚。 (一)使用不雅等不恰当图片或内容的; (二)使用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肖像的; (三)带有明显广告性质或外网链接的; (四)与社区运营以及核心管理组相混淆或引起纠纷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带有人身攻击、漫骂、侮辱和挑衅内容的; (七)其它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认为不适合作为头像和签名的。 第7条 任何用户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的信息。对他人进行恶意言辞攻击的行为,圈主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3-7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屡犯者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并报社区督察组,可直接给予永久禁言/封号处罚。 ##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8条 任何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一经发现将直接永久封禁处理。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社区圈子秩序,破坏社会、社区圈子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后不适合上线的 第9条 任何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资源修改版本,一经发现将直接永久封禁处理。 (一)含有恶意吸费广告的; (二)含有恶意软件植入且无法删除的; (三)系统被加密需付费购密码的; (四)被用户多次举报恶意推广的; (五)其他被社区管理员或社区圈务团队讨论认定为非法推广的。 第10条 本社区是以学习、分享和交流为宗旨的技术型论坛,禁止同一用户多次重复发布相同内容,如需发帖求助,请先翻阅置顶贴或相关教程,并善用社区搜索功能。对于重复发布相同内容的用户,圈主以及督察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1-3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屡犯者经特殊组团队讨论通过后可给予3个月禁用直到永久封禁处罚。 第11条 本社区提倡圈子专用,禁止发布与圈子主题无关的内容,发帖须准确选择分类,严禁无意义回帖和灌水;对于无关话题和无意义内容,圈主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1-7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恶意灌水行为或屡犯者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通过后可给予最长不超过2个月的封禁处罚。 无意义回帖和灌水行为定义如下: (一)字数少且无意义或只有寒喧内容的 (如“顶”、“DDD”、“ding”、“KK”等); (二)纯数字、英文、表情、纯乱码等的 (如“88”、“9494”等); (三)纯引用、纯复制他人帖子的 (一直只引用别人的帖,而没自己意见); (四)以赚钱、赚积分为由发布无意义帖子的(如“小手一抖、积分拿走”等); (五)相同或相似内容在多个版块重复发表的; (六)发表内容与版块主题不符的; (七)发表没有明显话题或内容过于空洞的; (八)其它被版务组鉴定为无意义回帖或灌水的; (九)上述行为多次发生的将被视为恶意灌水。 第12条 本社区提倡理性讨论,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严禁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对于粗口等不文明行为,圈主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3-7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屡犯者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通过后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封禁处罚。 第13条 针对行业内同类产品,任何用户均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问题反馈须按规定格式提交,禁止空洞无物和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的反馈和评价,对于恶意攻击、谩骂和侮辱等行为,参考第11条处理。 第14条 禁止发布未经许可的商务广告或其它带有违规宣传性质的信息,对于商务广告,仅允许“官方合作团队,官方”进行发布,其他成员发布均视为违规行为,圈主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7-14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屡犯者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通过后可给予永久禁言处罚。 第15条 严禁上传含有病毒、木马和色情等内容的资源和下载链接,圈主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14-30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屡犯者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通过后可给予永久封禁处罚。 ## 第四章 圈主 第16条 本社区每个圈主均可设立圈主若干人,负责维护圈子正常讨论秩序、整理圈子文章和定期开展圈子活动,负责推荐优秀帖子,加精优秀帖子等工作。 第17条 任何满足条件的用户均可根据《米科微帖社区圈主管理规范》申请圈主,按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书,经社区管理员审查通过后任命。 第18条 圈主可根据本规范制订圈子规定,并按该规定认真履行其管理权力,如遇管理之重大分歧须交由督察组,社区管理员集体裁决。 第19条 圈主每届任期满一个月内提交工作报告,需在米科内务圈子相应的分类下发布月报,可同时申请离任勋章和奖励,申请连任的需提交连任申请书,社区管理员对其工作做出评估,经多数投票通过后决定是否授予离任奖励或是否接受连任申请。 第20条 对于不称职或严重违规的圈主,社区有权力给予警告、停职和免职处罚,因违规被免职的圈主不授予任何离任奖励,也不享有离任圈主权益。 ## 第五章 圈子 第21条 本社区圈子具有圈子名称、关键词、所属分类、是否可读写、是否可上传附件和是否记积分等属性,各圈子根据需要进行设定。 第22条 圈主负责维护圈子的正常秩序,当圈子秩序遭遇挑战时(如出现大量灌水、争吵等),应第一时间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须第一时间通知社区管理员及时处理 第23条 任何正式用户均可申请开设新的圈子,当满足必要条件(如具备一定量用户群基础等)并经社区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开设。 第24条 由用户申请开设的圈子,当长期没有有效利用时,经社区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合并或关闭。 ## 第六章 话题 第25条 为维护米科微帖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米科微帖社区(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米科微帖社区公约](https://www.imikeo.cn/thread/465)进行管理。 第26条 米科微帖社区用户(含话题主持人)参与话题讨论时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站方将根据前述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话题细则 第27条 发布敏感信息,站方依据相关规范处理。危害信息主要包括: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宣扬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28条 发布商业化内容、垃圾广告,包括垃圾信息和恶意行为,站方可根据本规范处理。主要表现为: 1. 在话题页可编辑内容区内发布涉及商业化内容; 2. 从事买卖粉丝及相关业务; 3.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投票、刷有奖活动业务; 4.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页面大量发送广告信息、大量发布##内容; 5. 虚假中奖信息; 6. 机器抓取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 7.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行为。如:盗用他人账号、强制他人关注等。 第29条 发布淫秽色情信息,站方可根据规范进行处理,主要表现为: 1. 淫秽: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信息; 2. 色情:露三点的图片、视频,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频、文字。 第30条 发布不实信息,站方可根据根据规范处理。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 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 2.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 3. 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 4.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 5. 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 6. 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 7. 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文艺评论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31条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站方可根据规范处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 1. 冒充他人:通过话题词、图片或各类说明,明示或暗示自己与其他个人或企业、企业品牌、机构或其他组织等相等同或有关联; 2. 话题词或话题页内容使用其他个人或企业、企业品牌、机构或其他组织等的名称或图片,相关权利人拒绝其使用的; 3. 泄露他人身份信息,或公开他人不愿被知悉的其他不危害社会的信息; 4. 人身攻击:通过话题词、图片及各类说明,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诽谤等; 5. 扰乱管理秩序:话题词或话题页内容涉及其他个人或组织发起的大型活动,相关权利人沟通后 第32条 主持人编辑的页面信息内容与[#话题词#](https://www.imikeo.cn/topic/topic-detail/216)相关性不足,站方可根据米科微帖社区公约处理。 第33条 话题附则 所有话题页归米科微帖社区所有。站方对所有话题有优先编辑、管理权和最终解释权。 ## 第七章 奖励机制 第34条 社区的壮大与发展离不开用户的支持与帮助,对于表现优秀的用户,本社区设有积分奖励、荣誉勋章、物质奖励,现金奖励等多种方式的奖励和激励。 第35条 拥有打赏权限的任何用户均可对其他用户发表的内容进行打赏操作,发表优秀内容或精彩观点的用户有权利享受其他用户给予的打赏奖励。 第36条 圈务团队有权利和义务定期开展社区表彰大会,根据用户在社区里的贡献大小,授予积分、现金,荣誉勋章和物质奖励等形式的奖励;在有重要表彰大会时,评选前三个月内受到任何处罚的用户自动失去候选人资格。 第37条 对于表现特别优秀或做出杰出贡献的用户,经本人申请、圈务团队多数投票通过并报社区管理员审批后,可享受实物奖励等方式的奖励和激励。 ## 第八章 投诉处理 第38条 为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和用户的正当权益,本社区增设问题反馈和社区小法庭,圈务公示圈,接受社区圈务团队管理,由督察组成员负责处理,专门负责社区投诉事宜的调解和裁决工作。 第39条 任何用户均可对违反米科微帖社区公约和圈子规定的内容和用户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被核实的用户有机会获得社区积分,现金奖励。 第40条 当事人或任何其他用户均可对以下行为或纠纷进行投诉,投诉申请书请按规定格式发布到问题反馈圈子。 (一)发布不当内容引起其他用户反感的; (二)对其他团队进行恶意攻击的; (三)对其他用户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的; (四)对其他用户进行连续或大规模恶意评分的; (五)与其他用户产生严重争执的; (六)因不满圈主的管理操作认为需要圈务团队重新裁决的。 第41条 投诉申请书提交后由督察组设为不可回复,以免回复内容影响裁决结果的公正与公平;如需补充或修改文章内容请于12小时内操作,过期将自动不可修改进入投诉处理期。 第42条 投诉处理期一般为1-3个工作日,对于投诉内容简单易裁决或基于事实认定的可于提交后立即处理,适用于简单处理的,由督察组直接处理。对于复杂并需调查取证的处理期最长可延长到7个工作日。且将转移到社区小法庭,由核心用户组,小法庭评审员,官方依次根据小法庭评审规范依次进行投票决定适用于哪种处理办法处理,投诉进入处理期后严禁当事人重复发帖,对于多次重复投诉的内容将被删除,情节恶劣的直接封禁并停止投诉处理。 第43条 投诉是严肃的事情,为保证其他用户权益,对于恶意投诉、重复投诉和辱骂处理人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封禁处罚。 第44条 未尽事宜须依据本管理办法制订之基本理念,经社区圈务团队讨论多数通过并报社区管理员审批后实施。 ## 第九章 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 第45条 本社区用户协议和版权声明详见[米科微帖社区用户协议](https://xy.mikeo.cn/2244135) 第46条 本社区隐私政策详见[米科微帖社区隐私政策](https://privacy.mikeo.cn/2083495) 第47条 本社区其他规定详见[米科微帖社区总圈规导航](https://www.imikeo.cn/thread/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