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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p中var关键字用法 ``` var $a=123; echo $a; //那么程序会提示语法错误,要去掉var这个变量定义才行。直接 $a=123; echo $a; //这样才不会报错,php是弱类型语言,所以不声明类型是没问题的。 ``` #那var什么时候才能用,请看: ``` class Test{ var $a=123;//访问控制,这里的var不用就不正常,当然你可以用public protected等关键词代替,来声明成员变量的属性 } $obj=new Test(); echo $obj->a; //打印结果:123 ``` 如果把var换成public,一样可以的。 但是这个时候你在类中去掉var,什么访问修饰符都没有,那会提示语法错误的。 其实我经过测试,认为var就是public的别名,是用在类中定义公有属性的,只不过历史问题,现在不用var了。后来查了查php官网,果然如此。 php官方的解释: 类属性必须定义为公有,受保护,私有之一。如果用 var 定义,则被视为公有。 Note: 为了兼容性考虑,在 PHP 4 中使用 var 关键字对变量进行定义的方法在 PHP 5 中仍然有效(只是作为 public 关键字的一个别名)。在 PHP 5.1.3 之前的版本,该语法会产生一个 E\_STRICT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