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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突发事件包括火灾、抢劫、严重意外害、自然灾害等。
## **1.火灾处理规范**
### **1.1 预防措施**
1. 员工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2. 培训员工具备一般灭火常识和简单的避险、救护常识。
3. 严禁用湿毛巾擦拭带电设备以及照明灯具。
4. 物品摆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挡住消防材、电闸,物品与照明灯、电闸、开关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5. 设立紧急出口及安全门,并随时保持畅,若该店无其他出口时,则大门口应保持畅通。
6. 灭火器,依消防规定于各店明显处,设置足额之灭火器,并定期检查。
7. 清理垃圾时,应确定其中无火种等易燃物。
8. 驿站员工不准在驿站抽烟,遇有顾客抽时应提醒顾客注意熄灭烟头。
9. 定期(每半年一次)实施消防演习(含灭火器使用)。
10. 照明设备不可置放于易燃物旁。
11. 可装设火灾感应器(应按相关法令执行)。
### **1.2状况处理**
1. 把总电源开关关掉。
2. 立刻打电话联络消防队(报警电话 119)。
3. 若有员工或顾客在场,以疏散所有人员第一优先,并联系消防单位。
4. 抢救工作,以本身安全为最优先考虑。
## **2.自然灾害防患处理规范**
### **2.1 预防措施**
1. 随时了解中央、地方各单位的灾害预报。
2. 了解附近地势及排水道设施。
3. 各店排水道,平时维护畅通。
4. 建筑物天花板、门、窗检查,漏水整修。
5. 紧急照明设施装置。
6. 建立留守人员及紧急联络名单。
7. 易受破坏之包裹、资料、设备等物品应该优先移往安全处。
### **2.2 状况处理**
1. 天灾发生时,先参考政府机关公布的规定
2. 若情况严重,店长应至驿站查看有无突发状况,如未能亲自到达时,可安排就近之人员到驿站查看。
3. 包裹、资料、设备等抢救、搬运至安全处。
## **3 突发事件的处理规范**
> 突发事件包括盗窃、顾客毁损包裹、轻微意外伤害、停电等事件。
### **3.1突发事件处理**
1. 预防为主、预防为先。
2. 事件发生时,首先保持镇定。
3. 迅速向上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派出所)取得联系。
4. 确保驿站员工安全为首要任务。
5. 保护驿站的财产安全。
6.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7. 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知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
## **4 盗窃处理规范**
### **4.1 事前预防**
1. 店内分布的格局避免死角。
2. 光线充足。
3. 店内可装置监视器(电眼、监视镜)。
4. 随时注意可疑之人,店内工作人员不断巡视或整理物品,以良好之服务态度来接近有心人士,以示警告。
5. 非营业时间,大门钥匙和防盗门钥匙(或者防盗锁)应分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