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条**\>>**\[三种专利类型定义\]**
>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br/>
>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br/>
>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br/>
>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mark>整体或者局部</mark>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success]![](https://img.kancloud.cn/78/5d/785d79e69cbea7ce253bd008c6b8703f_30x30.png)**解析**:
#### **1、三种专利**
> 中国发明创造性的客体有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发明包括的客体最广,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的客体相对狭窄,仅涵盖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外观设计仅涉及产品的外观。
> 其中,外观设计可以是产品的局部设计是专利法第四次专利法修改的重点之一。
#### **2、审查角度看三种的专利的区别**
> ① 对于发明专利,我国采取的审查制度是**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实质审查制**”。发明专利受理后首先经过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满18 个月进行首次公开。申请人需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 3 年以内提出实审请求,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才能对专利予以授权。
> 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是采取“**初步审查制**”,专利局仅对专利申请的形式和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明显实质性缺陷即公告授予专利权。
> 在此需要注意,**“初步审查制”并非“登记制”**。若是出现“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采取登记制”的说法是错误的。
#### :-: **表1 三种专利的两种审查制度**
| 种类 | 客体 | 审查制度 | 保护期限 |
| --- | --- | --- | --- |
| 发明 | 产品和方法 | 实质审查制 | 20年 |
| 实用新型 | 仅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结构的产品 | 初步审查制 | 10年 |
| 外观设计 | 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外观形状、图案 | 初步审查制 | 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