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
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 总则
- 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 办事指南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增加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遗失补办、增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