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正整数,除了1以外,没有其他公因子,我们就称这两个数是[互质关系](http://zh.wikipedia.org/zh-cn/%E4%BA%92%E7%B4%A0)(coprime)。比如,15和32没有公因子,所以它们是互质关系。这说明,不是质数也可以构成互质关系。
关于互质关系,不难得到以下结论:
> 1\. 任意两个质数构成互质关系,比如13和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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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个数是质数,另一个数只要不是前者的倍数,两者就构成互质关系,比如3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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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两个数之中,较大的那个数是质数,则两者构成互质关系,比如97和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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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和任意一个自然数是都是互质关系,比如1和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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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p是大于1的整数,则p和p-1构成互质关系,比如57和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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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p是大于1的奇数,则p和p-2构成互质关系,比如17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