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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通过超脱排除痛苦 世界上每一个生灵都在追求幸福,人也不例外。表面上人把心思用在很多种事情上,但他所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幸福。如果他渴望权力,是因为他期待着从行使权力中得到幸福。如果他追求金钱,是因为他以为金钱是保证幸福的条件和途径。如果他追求知识、健康、美貌、科学、艺术或文学,是因为他感到其幸福直接依赖于这些。如果他追求功名,是因为他希望从中找到幸福。人的所有努力和追求都是为了获得幸福。幸福是驱使他从事一切活动的终极动力。 人人都追求幸福,但大多数人却陷于某种痛苦。即使有时得到了片刻幸福,那也既不纯粹又不持久。人生绝非一系列无杂质的快乐,而是游移于苦乐对立之间,像乌云和彩虹交织在一起。生活中偶尔出现的快乐时光很快消逝,恰如彩虹,绚丽一时只是为了从天空消失。这些快乐时刻即使留下什么痕迹,也是某种只会因其失去而增加痛苦的记忆。这种记忆是大多数快乐的恒定遗产。 人不追求痛苦,但他追求幸福的方式必然会带来痛苦。他试图通过满足欲望来寻求幸福,但这种满足是从来靠不住的。因此在追求欲望中,人也不可避免地准备着承受不能遂愿的痛苦。同一棵欲望树上结两种果实:一甜,即快乐;一苦,即痛苦。要让树茂盛,就不能只让它结一种果实。想得到一种果实者,必须准备接受另一种。人疯狂追求快乐,得到后痴迷不放。他拚命逃避逼近的痛苦,逃不脱时怨天尤人。恼怒和痴迷都无济于事,因为他的快乐注定有朝一日会消退。绝望和怨恨也同样没用,因为他不能逃脱随之而来的痛苦。 受形形色色的欲望驱使,人毫不气馁地追求尘世快乐。然而,他对快乐的热情也不是一致的,因为就在伸向快乐之杯的同时,他常常得咽下一口口苦水。对快乐的热情被常常尾随的痛苦削弱。他受制于骤变的情绪和冲动,时而兴高采烈,时而灰心丧气。情绪随欲望的满足或受挫而变化。有些欲望的满足带来短暂的幸福,但这种幸福不长久,很快引向抑郁反应。情绪让他受到起落和变化所支配。 欲望的满足带不来欲望的终结;它们潜藏一时,只是为了以增强的力量卷土重来。人饿时吃饭以满足食欲,但又很快感到饥饿。如果吃得太多,他甚至会在满足欲望的同时,感到痛苦和不适。所有的世俗欲望皆如此,只能带来瞬间的快乐。即使在满足的时刻,这种幸福就已经开始减弱消散。因此世俗欲望绝不能引向永恒幸福,反而总是导致各种各样的无休止痛苦。当人充满世俗欲望时,等待他的是不可避免的大量痛苦。欲望必然是大苦之母:此乃法则。 如果一个人体验或想象等待着欲望的痛苦,其欲望就会减弱。有时强烈的痛苦使人对世俗生活淡漠,但这种淡漠往往被新涌的欲望搁置一旁。很多人因欲望带来的强烈痛苦的影响,暂时失去对世俗目标的兴趣。但超脱必须持久,才能为无欲的自由铺路。有不同程度的超脱,但它们不都持久。 有时候一个人被某个异常强烈的体验大大震动,比如目睹一具死尸被抬到火葬场,埋葬或火化。这种体验发人深省,使他深入思考尘世存在的无奈和空虚。在这种体验的影响下,人意识到有一天他也会死去,告别他所珍视的一切世俗对象。但这种念头以及由此产生的超脱都是短暂的。它们很快被遗忘,人恢复对尘世及其诱惑物的执着。这种昙花一现的短暂超脱情绪叫做 “希玛善外若几亚”,或墓地超脱,因为它通常产生于墓地,延续到尸体下葬。这种超然情绪来的突然,去的迅疾。它持续时似乎强烈有效,但仅仅由某个生动体验所维持,也随着体验消失而迅速离去,不会对总体生活态度产生重大影响。 可用下面的故事说明短暂的超脱情绪。从前,有个人在剧院看了一部灵性剧,讲的是印度国王高毗迁达为求道舍弃一切的故事。此人深受感动,他放弃了对家庭的全部责任,加入高毗迁达教派的一批(流浪苦行僧)。他彻底舍弃了过去的生活方式,听从同修的建议,穿上拜拉吉服,剃光头,坐在一棵树下。首先他深深投入静心,但随着气温愈来愈热,他的参禅热情开始冷却。白昼慢慢捱过,他开始感到饥渴、烦躁和悲哀。家人发现他不在,甚为担心;一番搜寻后,发现他正凄惨地坐在树下,面容憔悴,一点儿也不快活。其妻见此奇怪情景,满腹怒气,冲上去就责骂。他的超脱情绪早已消散。因对新生活彻底厌倦,他把妻子的责骂看成上天恩泽。马上止住她,戴上包头巾,穿上寻常衣,乖乖跟她回家了。 有时候超脱情绪更持久,不仅持续相当长的时间,还严重地改变一个人对生活的总体态度。这叫做 “提兀若外若几亚”,或强烈冷漠。这种强烈冷漠一般来自于某种大不幸,比如失去亲人、财产或名誉。在这个超脱浪波的影响下,人放弃全部的世俗物。这一类的强烈冷漠有其灵性价值,但也有可能随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或者被世俗欲望的复发洪水所颠覆。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厌世情绪,归因于不幸留下的强大印象。它不持久,因为它不是产生于认识。它仅仅是对生活的激烈反应。 那种真正持久的超脱出自对痛苦及其根源的认识。它牢固建立在不可动摇的知识上,也就是这个世界的一切事物皆短暂易逝,对它们的任何执着都注定最终是痛苦的根源。人追求世俗快乐的对象并且试图避开带来痛苦的东西,却认识不到他不可能得其一避其二。只要有对世俗快乐对象的执著,他就一定会不断地给自身招致痛苦——得不到它们的痛苦和得到后又失去的痛苦。能带来无欲望无执著之自由的持久超脱,叫做 “普那外若几亚”,或完全冷漠。彻底的超脱是永久和真正幸福的一个根本条件,因为彻底超脱者不再因欲望产生的无尽奴役,为自己制造痛苦。 无欲使一个人坚如磐石。他不为乐也不为苦所动,不被对立两面的袭击所干扰。受合意的事物影响者,定会被不合意的事物所左右。如果一个人被所谓吉祥的征兆所鼓舞,他一定被所谓不祥的征兆所气馁。他只要从吉祥征兆中获取力量,就不能抵制不祥征兆的消极影响。不受征兆影响的唯一途径是对吉祥和不祥征兆均保持超然。 这也适用于赞扬与批评的对立。一个人若因赞扬高兴,就一定会因批评伤心。只要他因赞扬而欣喜,就不会泰然对待批评。不受批评影响的唯一方法,是对赞扬亦保持超然。只有这样,他才能不为赞扬和批评对立所动,就不会失去平衡。只有通过彻底超脱,才有可能达到不受对立所动的稳定与平衡。这是永恒和真正幸福的一个根本条件。完全超脱者不受对立的体验所左右,由于完全摆脱了欲望的奴役,他不再为自己制造痛苦。 人要承受很多痛苦,肉体的和精神的。其中精神痛苦更难受。那些视野受限者认为痛苦只能是肉体的。他们对痛苦的概念是某种病痛或肉体折磨。其实,精神痛苦比肉体痛苦更难受。肉体痛苦有时是件幸事,因为它把人的注意力从精神痛苦中转移开,起着减缓精神痛苦的作用。 过分看重纯粹的肉体痛苦是不对的。这能通过行使意志力和忍耐来承受。真正重要的痛苦是精神的,就连能够忍受巨大肉体痛苦的瑜伽行者,也很难摆脱植根于欲望受挫的精神痛苦。一个人若是什么都不要,在任何逆境中都不会不幸福,哪怕落入猛狮口中。完全无欲的状态潜在于每个人。当一个人,通过完全超脱,达到无所欲求的状态时,就接通了内在的永恒不败幸福源泉。这种幸福不是建立在世俗对象上,而是由自知和自证所维系。 幸福的条件 第二部分 知足,爱与成道 人的大部分痛苦是因失控的欲望和过分的要求而自造的。这些对自我实现皆不必要。人若无欲和知足,就不会有自找的痛苦。他的想象力也不会因狂热追求无关紧要的事物而不断受骚扰,他就会确立于攻不克的和平中。人知足时就不需要问题的解决,因为世俗人面临的问题业已消失。他没有了问题,也不用担心它们的解决。生活纠葛对他已不存在,因为在无欲状态他的生活无比简单。 当一个人认识到欲望只是精神的束缚时,他决定放弃之;但即使出于自愿,这也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从心中清除众多欲望,这本身会带来痛苦——即使灵魂也许准备好舍弃,因为它的这个决定违逆了我心通过习惯欲望坚守阵地的倾向。欲望的舍弃会削弱我心的生命,因此是一个无不由强烈痛苦所伴随的过程。但这种痛苦对灵魂是健康的,因为把灵魂从枷锁中解放出来。 不是所有的痛苦都不好。当痛苦引向永恒的无欲幸福时,则是因祸得福。正如病人也许得受手术痛苦才能摆脱顽固致命的疼痛,灵魂也得欢迎舍弃欲望的痛苦,才能摆脱它们造成的反复不休痛苦。灵魂放弃欲望时所经受的痛苦会很强烈,但欲望从心中逐渐消失所带来的更大自由感,使它可以忍受。身体上的脓肿被切开和放出,会带来很大疼痛,但也带来很大缓解。同理,来自欲望放弃的痛苦也伴随有逐渐进入无限自由和幸福生活的补偿性安慰。 简单的自由幸福生活是最难做到的一件事情。人为和假想欲望的增长使人生变得复杂,返璞归真则等于放弃欲望。欲望已成为人的受限自我的重要组成部分,结果他不情愿抛弃之,除非刻骨铭心的精神痛苦使他记取 “欲望生于愚昧” 的教训。一个人因欲望而面临巨大痛苦时,会认识到它们的真正性质。这种痛苦到来时,应受到欢迎。痛苦也许是为消除更多的痛苦而来。可以毒攻毒,以苦治苦。对清除灵魂的欲望有用时,痛苦必须到来;这时它像药物对患者一样必要。 然而,人类的百分之九十九的痛苦都是不必要的。出于顽昧无知,人们把痛苦强加于自身及其同类。奇怪的是,他们却问,“为什么就该我们受苦?” 痛苦通常由战争惨景所象征:塌毁的房屋,残缺流血的肢体,酷刑和死亡的剧痛;但战争并不体现什么特别的苦难。人们实际上随时都在受苦。他们受苦是因为他们不满足——他们想要更多更多。与其说战争是典型苦难的体现,不如说它是普遍不满足痛苦的结果。出于贪婪、虚荣和残忍,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数不尽的痛苦。 人不满足于只为自身制造痛苦,而是无情地热衷于给同类制造痛苦。人追求幸福,甚至不惜以别人的幸福为代价,从而导致残酷与无休的战争。只要他仅仅考虑自身幸福,就得不到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人的受限自我变得强化沉重。在对分别和排他幸福的错误追求中,一味的自私会让人变得冷酷无情,这又通过毒害其生命源泉,回报到他自己身上。无爱的生活最不可爱,唯有爱的一生才值得过。 一个人若是无欲,就不仅会消除给别人造成的很多痛苦,还会消除很多自找的痛苦。但是,纯粹的无欲却不能带来积极的幸福,虽然它保护人不受自造的痛苦,对实现真正的幸福大有帮助。真正的幸福始于一个人学会正确地适应他人的艺术时,而正确的适应则涉及到忘我和爱。这就产生了把受限自我的生活转化为爱的生活的灵性重要性。 纯爱是罕见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积累的坏业相的作用而被暗中引入意识的自私动机使爱变质。从意识中清除根深蒂固的愚昧——它通过 “我” 和“我的”观念来表现自身——极其困难。例如,就连一个人说他想要爱人时,通常意味着他想要爱人和他在一起。甚至在爱的表现中,也明显存在着 “我” 和“我的”感。如果一个人看见亲生儿子衣着褴褛,他就会尽其所能让儿子穿好,迫切想让他幸福。在这些情况下,他会把自己对儿子的感情当作纯爱。但是,在他对儿子困境的迅速反应中,“我的”观念所起的作用一点都不小。如果他看见某个陌生人的儿子衣衫褴褛,就不会像对亲生儿子一样反应。这表明他对亲生儿子的行为其实主要是自私的,虽然他也许未充分意识到。“我的”感在脑子背后,虽然只有深入分析才能发现。如果他对陌生人儿子的反应跟对亲生儿子的反应一样,那才可以说他已拥有纯洁无私的爱。 纯爱是不能强加于人的,也不能用暴力从另一个人那里夺走。它必须自发无阻地从内里显现。靠勇敢决定所能做到的,是排除那些阻碍纯爱显现的因素。达到无私可以说既难又易。对未决心跳出受限自我者困难,对决心已定者容易。缺少坚定的决心,与受限自我有关的执著就会强大得无法冲破。但一个人若是决心不惜代价摆脱自私,就容易找到进入纯爱领域的入口。 受限自我就像灵魂所穿的外衣。一个人通过行使意志力脱去外衣,同样他也通过勇敢的决定性一步,下决心永远放弃与摆脱受限自我。通过对勇敢果决的行使,这个不然会困难的任务变得容易。只有当他感到对纯爱的强烈渴望时,才会作出如此决定。正如饿汉渴望食物,要体验纯爱的求道者也强烈渴望纯爱。 当求道者发展了这种对纯爱的强烈渴望时,他可以说已经为大师的介入做好准备——大师用适当的指导和必要的帮助,将他引入神爱状态。只有大师才能用他所传递的神爱唤醒爱;别无它路。想在爱中焚烧者应去找永恒的爱焰。爱是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它是无法唤醒的,除非通过与爱的化身建立联系。对爱的理论思索会编织出关于爱的理论,但心灵却像以往一样空虚。爱生爱;它不能被任何的机械方法唤醒。 真爱在人那里被唤醒时,会把他引向与道合一,打开持久不败幸福的无限领域。成道的幸福是整个造物界的目标。一个人未实际体验神性,是不可能对那种无法言喻的幸福有丝毫概念的。世俗人对痛苦或幸福的概念是完全有限的。来自于成道的真正幸福,值得宇宙间的一切肉体和精神痛苦。那时一切的痛苦就好像从未有过。 就连那些未成道者也能够通过瑜伽,把心控制到不让自己受疼受苦的程度,即便被活埋或扔进滚烫的油锅。但这些高级瑜伽行者虽能忍受和抵制任何痛苦,却体验不到成道的幸福。一个人成道时,别的一切皆零。因此,成道的幸福不受任何事物所削减。成道的幸福自有具足,常新不败,无限无量,不可言喻。正是为了这种幸福宇宙才诞生出来。 田心译自美赫巴巴著《语录》第 6 版,1967 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