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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需要营销? 以下内容格外容易引起争议,小心! 在这节课的问答环节中,最好玩的地方在最后——Brian 被问到“AirBNB 究竟是一家营销公司,还是技术公司?” Brian 的回答是,“我们是家技术公司…… 我们也是家支付公司……我们还要应对安全和信任问题……”——遥应着第五节课里 Peter Thiel 的内容——但,“反正真的不是营销公司。” > I really do not see it as a marketing company. 给人的感觉是,被认为是不是技术公司无所谓——但被认为是个营销公司,似乎对他来说是个耻辱。 营销到底怎么啦? 这套课程是“强方法论”课程,主导整个课程的一些方法论已经反复重现: 1. 创业最重要的三件事儿:产品、产品、产品。 2. 团队成长最重要的三件事儿:文化、文化、文化。 3. 运营最重要的三件事儿:手动、手动、手动。 4. 创业成功最重要的三件事儿:垄断、垄断、垄断。 5. 创业最不重要的三件事儿:营销、营销、营销。 6. …… 在这个问答环节中,Brian 面对“你们是否已经开始垄断”这个问题,拒绝回答。但,我们都知道AirBNB前后拿到几轮天价投资——而那些拥有相近方法论的投资者要是没看到垄断的可能性和事实的话,是绝对不可能分批次蜂拥而入的…… 到了最后一节课,Sam 再次提到,市场啊、公关啊,都是次要的,务必要先盯紧产品……一定要先有伟大的产品,才可能有后面可能的伟大结果。 谁需要营销呢?参与竞争的那些公司。营销有没有用呢?竞争之中,弄不好全靠营销。所以,反过来看,若是你很依赖营销,很可能就说明你并没有处于垄断地位…… 于是,在这样的方法论体系中,成为一个营销公司确实是一点都不酷的。 第八课里 DoorDash 的创始人 Stanley 也是从“营销大师”的光环下走出来,再也不谈营销,铁了心师承Paul,只谈“从无法规模化的事情开始做起”(Do things that don't scale)——仔细想想,这个方法论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垄断、垄断、再垄断;先小垄断、再逐步扩张、再大垄断——最狠的还是要靠各种市场化(非行政化)的手段做到长期垄断…… 嗯,正所谓“少有人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