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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总厂对生产、检修废品物料等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生产厂区正常生产、检修期间的废品物料等的管理,营造厂区内部整齐、有序、安全、可控的生产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分类:**
各生产单位在正常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可回收物料。
**二、物料定点放置及管理制度**
(一)可回收物料
1.物料存放地点:原动力分厂大院内部
2.存放物料分类:正常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闲置设备、拆除的废旧备件及废旧材料(包含废旧电缆),经物料产出单位和生产总厂设备处共同鉴定可以再次利用的。
3.物料定置管理
(1)可回收物料的定置管理有工程部维保处负责,根据不能设备及材料情况划分功能区域,定置管理,规范放置。
(2)维保处建立可回收物料管理制度及登记台账,并及时进行台账更新。
(3)可回收物料接收时间安排
正常生产期间:每周一、周四下午13:00—16:00,其他时间段不予接收。
检修期间:每天下午13:00—15:00,其他时间段不予接收。
4.可回收物料产出部门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物料倒运、转移。
(2)按照维保处物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区分倒运。
(3)每批次倒运的物料要附上《可回收倒运清单》(后附)及设备变更单,注明相关材质、型号,车间、分厂负责人签字确认。
(4)服从维保处管理,物料摆放整齐有序。
5.维保处职责
(1)建立可回收物料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物料存放场地。
(2)对场地现有物料按照功能划分区域,建立物料管理台账,根据物料产出部门提供的清单及时更新台账,并每周发布存放物料清单,信息共享,以便于物料的再次回收利用。
(3)按照物料管理制度,定期对不执行制度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总厂审批后反馈环保技术处考核。
(4)对长期闲置的设备、备件,会同设备处拿出处理意见,需要外售的及时申请外售(外售物料执行不可回收物料管理办法)。
(5)废旧电缆的处置,定期安排人员对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电缆进行剥皮,含铜物料打捆后经仓储中心入账、过磅后入炉。电缆皮装袋外运(执行不可回收物料处置方案)。
(6)原动力分厂大院加装门锁,专人管理,严禁私自倒运物料。
6.可回收物料的再利用流程
(1)维保处根据区域存储物料情况,每周发布储存物料清单。
(2)各生产单位在实施正常生产、停产检修、新增技改等过程中,根据维保处发布清单,优先考虑闲置物料的再利用。
(3)使用单位填写《闲置物料再利用申请表》(后附),按流程审批后,进行领用,申请表一式三份,设备处、维保处、使用单位存档,维保处及时对相关台账进行更新。
7.其他情况
方圆二厂、稀贵分厂、稀贵新项目、综合回收厂根据自身情况在各自区域内规范定置存放,并安排专人兼职管理。设备处、维保处每月组织对以上四个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二)不可回收物料
1.不可回收物料情况分类
不可回收物料分为正常生产期间和年度大修、季度计划性检修期间产生的经产出单位、总厂设备处、维保处共同鉴定无可回收利用价值的物料。具体包括:
(1)保温材料类(装袋)包括废旧硅酸铝纤维毡、管等不可再利用物料。
(2)报废设备及备品备件类(附带报废单)
(3)玻璃刚类,包括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玻璃刚材质管道、阀门、储罐等。
(4)金属材料类,包括无回收利用价值的管道、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
(5)土建垃圾及废旧门窗类。
2.不可回收物料的处置
(1)不可回收物料的存放地点
1)方圆一厂电四车间东侧场地,该区域临时存放年度大修、季度计划性检修产生的相关不可回收物料以及废旧保温棉类物料。
2)大型不可回收物料、正常生产期间产生的相关不可回收物料临时存放车间。
3)方圆二厂、稀贵分厂、稀贵新项目、综合回收厂根据自身情况在各自区域内规范定置存放,并安排专人兼职管理。
(2)不可回收物料的装车、装袋外运
1)保温材料类物料,各生产车间在正常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保温棉类物料,统一装袋,装袋过程中的监督由各分厂、车间自行进行,严禁掺杂铜、铁、备件等有价物料。包装袋上要注明产出分厂、车间、施工人员,定期倒运至电四东侧场地,倒运时附带《不可回收物料处置表》,注明数量、产出单位,车间分厂负责人签字确认。设备处、维保处、保卫科定期按照每个单位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全部开包检查,并对出产单位及负责人作出考核处理。检查合格的在出厂前,仍有设备处、维保处、保卫科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方圆二厂、稀贵分厂、稀贵新项目、综合回收厂根据自身情况在各自区域内规范定置存放,维保处、设备处、保卫科按照以上方式进行检查。
2)其他不可回收物料外运装车前,由产出单位、维保处、设备处、保卫科四方安排专人现场监督。
3)外运、外售物料的出门按照《生产总厂出门证管理制度》执行。
3.不可回收物料的管理
(1)方圆一厂电四东侧场地安装门锁,相关管理单位为维保处,维保处安排专人兼职管理,存放区域按照需要划分功能区域,并定期根据情况书面反馈商贸部申请外售。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制度,并建立不可回收物料台账。
(2)各分厂、车间的存放区域由各分厂车间负责管理,并安排专人兼职管理。
(3)年度大修、季度计划性检修期间不可回收物料的倒运时间安排
检修期间:每天下午13:00—15:00,其他时间段不予接收。
正常生产期间:每周二下午13:00—16:00,其他时间段不予接收。
**三、相关考核**
由维保处、设备处负责整体物料的管理工作,环保技术处作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1.可回收、不可回收物料未按规定分区域存放的,扣该单位考核分1分;
2.倒运物料位附带相关清单的,扣该单位考核分1分。
3.袋装、打包垃圾内含有其他物料的,扣该单位5分。并将该单位该批次包装袋全部打开检查。
4.闲置设备及备件、报废设备及备件未提供《设备变更单》、《设备报废单》的,扣该单位考核分1分。
5.倒运物料与与清单内容不相符的,考核该分厂1分,并由该分厂将该批次垃圾包全部打开重新装包;
6.未按规定时间且无特别申请私自存放垃圾,考核该分厂5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生产总厂设备处
--: 2018年11月5
附件:1.闲置物料再利用申请表
2.不可回收物料处置表
3.可回收倒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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