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主要包括进场检验、见证取样和第三方检测三个内容。
【进场检验(围墙外)】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现场取样(围墙内)】已经检验合格、已经进场的材料,如果涉及结构安全,还需要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
“涉及结构安全的”: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简记为:承重、水泥、防水**。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送样检测(第三方检测)】见证取样后,样品应送建设单位委托的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送样比例不小于规范规定取样数量的 30%。
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检测机构应当将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并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与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进
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A. 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B. 施工组织设计
C. 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D. 监理通知
2.【2006 二建】下列关于建筑材料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不必进行检验
B. 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C. 施工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检验
D. 设计单位应当对推荐的建筑材料负责检验
3.【2013 一建】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的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
B.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C.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D.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2017 一建】第三方检测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试样进行检测,发现()检测结果
不合格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A. 填充墙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B. 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C.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D.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E.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2012 一建】关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说法正确的是()。
A.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应当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
取样
B.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样品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 50%
C. 墙体保温材料必须见证取样和送检
D. 见证人员由施工企业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6.【2016 二建】关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说法,正确是的()。
A. 见证人员应由施工企业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B.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C.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并由其签字后即可
D. 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只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7.【2014 一建】关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由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
B. 检测机构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所有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C. 检测机构对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D. 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建立单独的项目台账
E. 检测机构对发现的项目参与方的违规
```
```
1【答案】A
2【答案】C
【解析】B 错,材料使用应当由“监理工程师”签字。D 错,设计单位不得推荐建筑材
料。
3【答案】A
4【答案】CDE
5【答案】A
6【答案】B
7【答案】ACD
```
- 前言
-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12
-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002
- 法的形式★★★000
- 法的效力层级★★★001
-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
- 法人的法定条件、地位和作用★★000
-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122
-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
-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010
-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102 P11-12
- 转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102 P12-14
- 不做否认表示和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000 P14-15
-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
- 物权的种类★010
- 土地所有权★000
- 建设用地使用权★★★021
- 地役权★★★100
- 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100
-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
-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002
-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
-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000
- 著作权主体和计算机软件保护★ 000
-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3
-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100
- 保证★★000
- 建设工程中常用的担保种类★000
- 抵押权★★112
- 质权★★000
- 留置★★010
- 定金★★ 021
-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0-1
- 保险与保险索赔★★000
-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001
-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2
- 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002
-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111
-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5-6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
-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100
- 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011
- 申请延期的规定★★★011
- 施工许可证的法律责任★000
-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2
-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001
- 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注销和不予升级和增项★000
- 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规定★000
-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010
- 企业资质的法律责任★210
-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
- 二级建造师的注册★★011
- 不予注册和注册证书的失效、注销和继续教育★★★000
- 建造师执业范围★★★101
-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000
- 建造师的法律责任★010
-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2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5-18
-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20 P74-75
-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可以不招标的项目★★★410 P75-76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001 P76-77
- 招标基本程序★★★ P77
- 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 ★★★141 P79-81
- 禁止肢解发包和限制、排斥投标人 ★★012 P81-82
- 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412 P83
- 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242 P83-85
- 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22 P86-87
- 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311 P88-90
-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2
- 工程总承包和共同承包 ★★000 P95-98
-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221 P98-102
- 发包、承包单位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011 P102-103
- 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3
-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诚信评价★★231|231 P106-107
- 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25
-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330 P109-112
- 实际竣工日认定争议 ★100 P113-114
- 工程价款的支付 ★★★100 P114-116
-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021 ★★★ P117
- 赔偿损失概念和特征 ★201 P118-120
- 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213 P120-123
-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000 P123-125
- 可撤销合同 ★★001 P125-126
- 合同的终止 ★★200 P126-127
-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323 P127-128
-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120 P128-129
-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8
-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基本条款 ★★111 129-131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和集体合同 ★★111 131-133
-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021 P133-134
-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020 P134-135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312 135-137
-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002 P137
- 劳务派遣 ★★304 P138-140
- 劳动保护的规定 ★★★110 P142-149
-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00 P149-153
- 相关合同4
-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111 P153-156
-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111 P156-161
-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010 P162-163
-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00 P163-165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011 P166-168
-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111 P168-170
- 五、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5
-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
-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123 P174-177
- 大气污染的防治 ★010 P17-178
- 水污染的防治 ★100 P179-181
-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000 P182-183
- 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00
-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1-2
-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101 P188-192
- 施工节能的规定 ★★000 P190-192
- 节能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000 P194-195
-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
-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000 P196-197
- 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001 P199
-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制度10
-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0-1
-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001 P203-204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000 P204
- 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000 P205-206
-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3
-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000 P207-210
-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00 P210-211
-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010 P211-212
-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00 P212-214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010 P214-216
-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3
-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011 P221-222
-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000 P222-226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000 P226-229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000 P229
- 工伤保险的规定 ★★★010 P231-237
-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000 P237
-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
-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210 P240-241
-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 ★★★001 P242-244
-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011 ★★★ P244-248
-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2-3
- 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001 P250-255
-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000 P255
- 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210 P255-256
- 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120 P256-258
- 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
- 工程建设标准0-1
-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001 P261-264
-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010 P264-266
-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4
-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000 P269-271
- 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000 P270-271
-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121 P271-273
-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001 P273-274
- 施工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00 P275-276
-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3
- 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000 P277-280
-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011 P281-284
- 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00 P284-286
- 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000 P286-287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3
-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331 P288-289
-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100 P289-292
- 工程竣工结算 ★010 P292-295
- 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 ★★330 P295
- 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 ★ 001
-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
- 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020 P297-299
- 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102 P299-300
- 八、建设工程纠纷处理9
-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0-1
- 工程纠纷的分类 ★000 P301-302
-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000 P303-305
-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001 P305-306
- 民事诉讼制度4
-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030 P306-309
-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100
- 考点 民事诉讼证据 ★★★112 P312-314
- 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000 P314-316
- 民事诉讼时效 ★★★000 P317-319
-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000 P319-320
- 一审程序 ★★101 P321-323
- 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001 P323-327
-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001 P327-331
- 仲裁制度2-3
- 仲裁基本制度和仲裁协议 ★★★111 P332-333
- 仲裁协议的效力和效力确认 ★★000 P333-334
- 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 ★★★010 P335-336
- 仲裁裁决的执行 ★★101 P337
-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 调解与和解制度
- 调解的规定
- 和解的规定
-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法定程序
- 行政复议的范围、受理和复议决定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和判决执行
- 侵权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