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AI智能体构建引擎,智能编排和调试,一键部署,支持私有化部署方案 广告
对于涉及生物材料的申请,申请人除应当使申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1)**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保藏。 (2)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注明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编号, 以及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 (3)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4)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初步审查中,对于已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保藏证明的,审查员应当根据保藏证明核实下列各项内容: (1)保藏单位 保藏单位应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 (2)保藏日期 保藏日期应当**在申请日之前或者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当天**。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 但是,保藏证明写明的保藏日期在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后,并且在申请日之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撤回优先权要求或者声明该保藏证明涉及的生物材料的内容不要求享受优先权,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 (3)保藏及存活证明和请求书的一致性 保藏及存活证明与请求书中所填写的项目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 初步审查中,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保藏证明的,该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在**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申请人未提交生物材料存活证明,又没有说明未能提交该证明的正当理由的,该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 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过程中发生样品死亡的,除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造成生物材料样品死亡并非申请人责任外,该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审查员应当发出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未保藏通知书。申请人提供证明的,可以**在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重新提供与原样品相同的新样品重新保藏,并以原提交保藏日为保藏日。 涉及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分别写明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并且相一致(参见本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2.1节](2-10-9.2%E8%AF%B4%E6%98%8E%E4%B9%A6%E7%9A%84%E5%85%85%E5%88%86%E5%85%AC%E5%BC%80.md))。申请时请求书和说明书都未写明的,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请求书和说明书填写不一致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专利局通知书后,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info] **细则24**: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申请人还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 (一) 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 > (二) 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 (三) 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