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AI智能体构建引擎,智能编排和调试,一键部署,支持私有化部署方案 广告
说明书(及其附图) 应当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同时,说明书作为权利要求书的依据,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对于说明书(及其附图),审查员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1)说明书(及其附图) 是否清楚、完整地公开了发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能否解决发明的技术问题并取得预期的有益效果(参见本部分第二章第2.1节); (2)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所表述的请求保护的范围能否在说明书中找到根据,且说明书中发明内容部分所述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应技术方案的表述是否一致; (3)说明书是否包含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内容,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并且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参见本部分第二章第2.2节)。 如果发明的性质使采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说明书能节约篇幅并有利于他人准确地理解发明,则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种撰写也是允许的。 专利申请包含一个或多个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的,应当审查说明书是否包括符合规定的序列表。 对于有附图的申请,应当审查附图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参见本部分第二章第2.3节)。 在不需要附图的申请中,其说明书可以不包括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内容。 另外,审查员还应当审查说明书中所用的科技术语是否规范;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尚无标准中文译文的,是否注明了原文等。 审查员还应当重视对说明书摘要的审查。对于说明书摘要的审查,适用本部分第二章第2.4节的规定。 审查员按照本章第4.7.1节(1) 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全部权利要求都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则应当注意说明书中是否记载了与原独立权利要求属于同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且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其他技术方案,以便确定申请属于本章第4.10.2.2节中所列的第(3) 种情形还是第(4) 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