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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自我作为对分别的肯定** 自我是对分别性的肯定。它采取很多形式。它可能采取持续的自觉记忆的方式,表现为回忆,比如 “我做过这,我做过那;我感受过这,我感受过那;我想过这,我想过那。” 它还采取自我为主的未来希望的形式,表现为计划,比如 “我将做这,我将做那;我将感受这,我将感受那;我将想这,我将想那。” 或者在目前,自我表现为一种强烈的独特感,坚持与其他意识中心的区别。虽然作为一个意识中心,自我服务于一个有用的目的,但作为对分别性的肯定,它却构成灵性解放和意识觉悟的主要障碍。 自我通过欲、恨、瞋、惧或妒,来肯定分别性。一个人渴望别人陪伴时,会深切地感到与他们的分离,强烈地感到自身的分别存在。渴望不堪忍受时,和他人的分离感也最尖锐。在仇恨与瞋怒中,也可以说对方被逐出个人的生命,不仅被视作异己,还无疑是自我兴盛的敌人。恐惧也是一种肯定分别性的微妙形式,存在于二元意识猖獗之处。恐惧起着 “我” 和“你”之间的厚重屏障作用,不仅滋养对他人的高度不信任,还无不造成意识的萎缩,直到把另一个生命排除在自身的生活范围之外。因此,不但是对其他灵魂,就是对神,都应去爱而非惧怕。害怕神或者其显现形式乃是加强二元;爱他们乃是削弱二元。 分别感在妒嫉中得到最尖锐的表现。人类灵魂深处有一种迫切的需要——爱与认同其他灵魂。而这在凡是有欲或恨、瞋或惧之处是无法实现的。在妒嫉中,除了这个与别人认同的深切需要未满足之外,还有自己所求对象被别人认同的感觉。这就造成对那两个人的持续和不缓解的抵触,因为他们二人发展了一种他其实希望为自己专有的关系。诸如欲、恨、惧或妒等一切排他情感,都导致生活狭隘,带来意识局限,直接造成对分别和自我的肯定。 出自排他或分别存在观念的每一个念头、感受或行为都有束缚性。所有的体验——无论大小,所有的愿望——无论好坏,都制造大量的印象,滋养 “我” 感。唯一能削弱自我的体验是爱的体验,唯一能减轻分别的愿望是与至爱合一的渴望。欲、恨、瞋、惧和妒皆是排他的态度,在自身和其余生命之间制造鸿沟。唯有爱是包容的态度,帮助弥合这种虚假和自造的鸿沟,趋于冲破分别性的妄想障碍。爱者也渴望,但渴望与至爱合一。在追求或体验与至爱合一时,“我”感变得虚弱。在爱里,“我”不考虑保护自己,恰如飞蛾丝毫不怕在火焰中焚烧。自我是对与人分别的肯定,爱是对与人为一的肯定。所以自我只有通过真爱才能溶化。 自我通过各种各样的欲望得以实现。不能满足欲望是自我的失败。获得欲望对象是自我的成功。通过被满足的和未满足的欲望,自我得到巩固。它甚至以蜂拥欲望的相对平息为食粮,用感到无欲来肯定分别倾向。不过,当欲望全部结束时,坚持分别的欲望形式也全部结束。无欲的真正自由带来自我的终结。自我柴捆由形形色色的欲望束薪组成,这些束薪的打破等于自我的毁灭。 然而,从意识中消除自我的问题极其复杂,因为自我的根源都以潜在倾向的形式存在于潜意识心;而这些潜在倾向并不总是为显意识所及。显意识受限自我只是整个自我的一小部分。自我就像漂浮在海面的冰山。大约七分之一的冰山在水面,为旁观者所见,大部分却浸没于水中,不为旁观者所见。同理,也只有一小部分自我以一个外显 “我” 的形式呈现于意识,自我的大部分则浸没于潜意识心的黑暗和隐蔽庇护所。 在意识中得以显现的外显自我绝非一个和谐整体;它能够且确实成为相反倾向的各种各样冲突的角斗场。但它容许冲突倾向同时出现的能力却有限。两个人至少相互说话才能进入争论;如果话都不说,就不能在共同基础上争吵。同理,两个能进入有意识冲突的倾向也必须有某种共同基础;如果太不相干,也进不了意识角斗场——即使作为冲突倾向。它们只得继续浸没于潜意识心,直到与有意识心有关的不同活动所施加的压力,对双方进行修改。 虽然整个自我的构成根本上是混杂的,但意识的外显自我却没有潜意识心的内隐自我混杂。相对于试图进入意识的孤立的潜意识倾向,外显自我起着一个可畏整体的作用。因此显意识的有组织自我成为一种抑制,无限期地阻止内隐自我的若干成分进入意识。自我的所有问题,只有通过明智和有意识的行动才能解决,因此自我的彻底消灭,只有在自我的所有成分都经过明智意识之火焰时才有可能。 明智意识对外显自我成分的作用是重要的,但它本身却不足以带来理想结果。必须设法把潜意识心的内隐自我成分提到意识的表层,使之成为外显自我的部分,然后服从理智意识的作用。要做到这个,就得以一定的方式削弱外显自我,以便让那些迄今进不了意识角斗场的欲望和倾向进入意识。受遏止倾向的这种释放,自然给外显自我带来额外混乱和冲突。因此自我的消失经常由有意识心角斗场的冲突强化而非舒缓所伴随。不过,在尖锐和不妥协斗争的终点,是整个自我冰山融化后的真正平衡和无敌和谐状态。 从潜意识的更深层挖掘出隐埋的自我根源,将它们带入意识之光,是自我消灭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在欲望进入意识角斗场之后,明智地对待它们。处理显意识成分的过程绝非简单明了,因为外显自我倾向于通过任何一面的对立体验生存。它若被明智意识的强烈作用逐出一面,则倾向于转移到另一个极端,通过它生存。通过在相反体验之间的反复交替,自我巧妙地躲开明智意识的进攻,试图延续自身。 自我是多头蛇,以无数的方式表现自身。以各类的愚昧为生。骄傲是自我主义赖以表现的具体情感。一个人会以最无关紧要和无聊的事情为荣。比如有人把指甲留到不正常的长度加以保护,不顾这给自己带来的种种不便,纯粹是为了表示与他人有别。自我必须以荒诞的手段夸大其成就,才能靠这些生存。社会上通过自我炫耀,直接肯定自我的事例比比皆是;如果这种肯定被行为规范所禁止,自我便趋于通过诽谤他人来寻求同样的结果。把他人描绘成邪恶,是为了用比较来美化自己——自我希望这么做,只是为了其它原因制止自己。 自我由自续原理激活,倾向于用一切可利用的方式生存发展。若在一个方向碰壁,它就转到另一个方向寻求弥补。若被灵性理念和行动浪潮压倒,它甚至会抓住这些原本用以消灭自我的力量。如果一个人为减轻可怕的自我重负,试图培养谦卑并取得成功,自我会以惊人的敏捷,将自己移植到这个谦卑品质上。它用 “我重灵性”之类的反复声明延续自身,正如最初阶段它用 “我对灵性不感兴趣” 之类的声明完成同样的任务。这就产生了可称之为 “灵性自我” 的东西,或者说通过获取被认为好的和高度灵性的东西,感到分别的自我。从真正的灵性角度,这种灵性自我就跟不加矫饰的原始赤裸自我一样,具有束缚性。 事实上,在道路的更高级阶段,自我不用公开方式维系自身,而是躲在那些旨在削弱自我的事物里。这些自我的战术很像游击战且最难对付。从意识中驱逐自我必然是个错综复杂的过程,不能用千篇一律的方法达到。自我的性质极为复杂,所以也需要同样复杂的处理才能摆脱之。自我有着几乎无限的自存和自欺潜力,所以求道者发现不可能对付不断冒出的自我新形式。只有依靠至师的帮助和恩典,才有希望成功地对付自我的骗人把戏。 在大多数情况中,求道者只有被迫认识到其所有努力皆无济于事时,才去接近大师。他依靠自己不能朝他隐约看见和寻求的目标前进一步。自我的顽固坚持使他恼火,出于对自身无助的清晰认识,他向作为最后和唯一救援的大师臣服。这种自我臣服等于公开承认,求道者现已完全放弃独自对付自我问题的希望,他现在完全依赖大师。这类似于说,“我无力结束这个讨厌的自我存在,因而指望您干预和消灭它。” 然而,这一步结果比其它的削弱和消灭自我方法都更有效。当通过大师的恩典,排除了构成自我的愚昧时,整个创世的目标——真理——就会降临。 田心译自美赫巴巴著《语录》第 6 版,1967 年出版